(院校代号:4024)
备注:
1、2018年高职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批准或者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2、学费为6000元/年,住宿费780元/年,学制三年。
奖 励 政 策
针对2018年高职招考表现优异的考生,我院在常规的奖助学金基础上,新增设立“高分新生奖学金”和“竞赛获奖奖学金”。
其中,“高分新生奖学金”一等奖:高考分达本二线上奖励第一学年同额学费奖金;二等奖:高考分在本二线下20分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高考分在本二线下40分奖金1000元/人。
“竞赛获奖奖学金”是指,参加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荣获省赛二等奖或国赛三等奖以上,分年度奖励三年同额学费奖金;荣获省赛三等奖,奖励第一学年同额学费奖金(奖励等级界定参照学院教务处文件规定)。
录 取 办 法
高职(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中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录取时,依类别(其中,中职生12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常规志愿按招生计划1:1比例(征求志愿按招生计划缺额1:1比例)。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
常规志愿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向招生院校投放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保底线”以上、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下载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录取照顾政策
报名参加2018年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规定的考生,均可申报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相应项目。具体申报和审核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7〕38号)执行。
成绩排序规则
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附 则
高校招生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招生院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