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系第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7-01浏览次数:1434

为了加强我系廉政建设,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特制定如下廉政建设制度:

一、规范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总支支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作用,做好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坚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秉承我院“学为成人”校训。

2.认真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承诺书》。

3.在招生、就业、学籍管理、考试、职称评定等教育与管理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4.严格执行学校师德考核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

三、党政干部廉洁从教,做好表率

党政干部廉洁从教是新时期从严冶党、从严治校、从严治教,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政治、社会稳定,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放发展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结合学校实际,对我院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具体规定:

1.大额经费的使用,重要财产的处置,招生计划、专业调整、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属“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的必须总支支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必要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坚持党务、院务公开,认真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在经费支出方面,严禁未经商议随意作出表态,否则引起一切后果,由表态者个人自己负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7.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9.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廉政建设教育

1.结合教师思想实际和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廉洁教育工作。

2.充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

3.充分利用社会实践环节,重大节庆日活动,廉政教育基地等,进一步拓宽廉洁教育的渠道。